一名物業客戶服務員早前被控於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彌敦道上堵塞道路及襲警,不過在開審當天,控方就撤銷全部控罪。他今日入稟,要求警務處賠償損失。
30歲的郭偉衡今日入稟,指於去年十月,在旺角彌敦道被幾名警務人員不合法地襲擊、鎖上手扣、拘捕及扣查一段時間,因此受到傷害,期間更失去自由。事發第二日,他曾透過律師向警察投訴科投訴,之後獲告知已接獲投訴。於去年十二月,其律師再去信警方,要求解釋警員為何向郭偉衡施襲、施襲警員的身份及下令拘捕警員的身份,不過警方及律政司只表示接獲信件,未能給予任何回應。
郭偉衡一方又指,及至上月案件開審前,郭偉衡的爸爸為他找到當天的新聞片段,顯示清白,最後獲控方撤銷控罪。郭偉衡稱屬惡意檢控,向警務處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