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滾下樓梯告大廈疏忽 追討500萬賠償

Court

publish: 2015-06-15 22:57

By: 無綫新聞

曾中風的六旬女住戶於6年前在大廈電梯大堂位置失足滾落10級樓梯,導致左邊近臀部位置骨折,失去自理能力,現需長時間以輪椅代步,她指大廈於裝修工程後沒有清理樓梯及走廊遺留的沙石,控告荃灣安康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疏忽,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向對方追討約500萬元賠償,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進行審訊。

63歲事主毛美菊的代表律師指,毛的兩名女兒於意外後曾向業主立案法團要求索取大廈內的閉路錄影帶作證據,惟對方聲稱閉路電視於事發前因維修而沒有錄影當天意外。

被告一方則指,毛於2002年中風後,左邊的手及腳已喪失大部分能力,當天她是因「腳軟」失足,而有大廈住客亦留意到毛總是堅持自行上落樓梯,不肯接受別人的扶助。

毛今供稱於意外後,不能再自行上落樓梯,現時到醫院覆診更需召非緊急救護人員到家協助「落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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