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患聽力障礙的16歲學生馮子浩被控於今年3月1日在元朗青山公路與福康街交界,麥當勞門外襲警,案件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疑被襲警員李宏達稱案發時正於麥當勞門外疏散人群,遭被告推門撞到。李即發出警告,被告未有理會,再進行兩次重覆的推門動作,並向李說出「警犬」兩字。李認為被告存心推撞,故與同僚進入麥當勞內拘捕被告。法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作供指,自己當日到元朗純粹因為關心時事,因有警員使用胡椒噴霧而被人潮推撞到麥當勞內,及後想出外了解情況,推門發現李宏達站於門外,但唯現場環境嘈吵,被告表示自己並不知道對方的說話內容,事後被拘捕始知對方是警察。案件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