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成立保險業監管局 規管保險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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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7-10 03:48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三讀通過《保險公司(修訂)條例草案》,成立保險業監管局,引入發牌制度,規管所有保險中介人。

條例草案獲過半數在席議員贊成通過。建議成立獨立的保險業監管局負責監管所有保險中介人,即是保險經紀及一般市民接觸最多的保險代理人。

現行制度規定任何人若果要成為保險代理人,先要由保險公司委任,再向香港保險業聯會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並要符合聯會發出的《保險代理管理守則》的資格規定。登記制度由業界自律規管,再由政府保監處負責支援,監管機構通常只會處理投訴,而不會主動監管中介人。

在新做法下,保監局將設立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可以主動向違規持牌中介人作出懲處。保監局由一名主席、一名行政總裁及不少於六名董事組成,全部由行政長官委任,當中最少兩名董事須具備保險經驗。保監局會從所有保單徵收百分之零點一作運作開支,並設徵費上限。

不過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保監局如果只有兩名保險界董事,未必能保障業界利益:「佔的是少數,如果代表全部業內聲音似乎不足。希望最少董事會有一半是業內人士。」

政府預期年底前成立臨時保監局,要就附屬法例和操守守則諮詢公眾,預期需時兩至三年才能實施發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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