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反網絡23條 4示威者衝擊立會判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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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7-13 02:32

By: 無綫新聞

四名示威者去年衝擊立法會,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四名被告鄭陽、戴志誠、張智邦及石家輝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參與非法集結,東區法院裁判官判處四人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涉及去年十一月十八日,一批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發起反對「網絡廿三條」,衝擊立法會大樓。控罪指四名被告非法集結,並損壞立法會大樓9道玻璃門、7道玻璃幕牆、1道石門及25塊渠蓋等。控方一度要求四人向立法會賠償大約58萬元,四人表示無力償還。

裁判官認為,律政司無提供賠償詳細資料,索償金額亦超出裁判法院的管轄權,建議交由民事法庭處理。立法會大樓是政府物業,要由行政署決定是否追討賠償。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陳健波認為:「如果我是政府,我覺得任何人去做衝擊行為,令政府(物業)有損傷,都要公道點去追究。」而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何秀蘭則覺得:「已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我自己是傾向不予追究。」

當日被示威者破壞的部分立法會玻璃門仍然用白色膠紙封著,秘書處指會留待暑假後,繼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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