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男襲警罪成 押至29日判刑

Court

publish: 2015-07-14 23:02

By: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被指在3月的「光復元朗」行動中,兩次踢向軍裝警員,被裁定襲警罪成,押後至今個月29日判刑,正等候背景報告。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指,54歲被告自辯時稱警員曾向他展示手機,指有影片證明他襲警,但後來控方盤問時,被告又改稱是另一便衣警員作狀播影片。暫委裁判官認為被告是誣捏,因為拿不定主意指控哪一名警員才令口供出現矛盾,認為他非誠實可靠證人,故此拒絕接納其證供。

暫委裁判官表示,唯一量刑起點是即時監禁,故拒絕被告保釋,須還押懲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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