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社運人士涉嫌去年六月在中聯辦外示威時被控阻差辦公。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律政司在庭上指,由於蒐集證據需時,相隔一年才作出檢控。
四名被告,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學聯秘書長羅冠聰到法庭應訊,二十多人到場聲援。
案情指他們去年6月11日在中聯辦外阻差辦公,四人各被控一至兩項「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罪,他們全部否認控罪。
黃浩銘答辯期間高呼口號,指當局對他們政治檢控。主任裁判官錢禮說,法庭並非表達個人政治意見的平台,要求他尊重法庭。裁判官隨後問律政司為何要一年時間才作出檢控,並提醒律政司辯方可能會就此提出質疑。律政司代表回應說,蒐集和分析證據需時,所以才延遲檢控。
案件押後至8月28號進行審前覆核,四個被告各自以500元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