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遇襲案 首被告認取酬惟不知襲擊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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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7-24 02:16

By: 無綫新聞

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在高等法院第三日審訊,首被告說不知道為何有人要襲擊劉進圖,但有10至20萬報酬。

控方在庭上播放首被告葉劍華,去年三月十七日在上水警署拍攝的會面錄影。他在警誡下表示只是負責駕駛電單車,接載次被告黃志華去西灣河。葉劍華指稱自己不認識劉進圖,從網上得知明報工業大廈的地址,但不願講如何得知劉進圖的樣貌。他又稱,案發前一星期曾六至七次在劉進圖寓所外監視,得知他習慣在早上約十時到西灣河海傍飲茶,然後回到明報工業大廈。

被問到他在事件中有無得益,他當時表示未有,有人說給10至20萬報酬,但他不願透露是誰提供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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