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遇襲案 辯方:公安移交被告無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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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7-24 07:19

By: 無綫新聞

高等法院繼續審理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首被告說不知道為何有人要襲擊劉進圖。辯方就質疑警方要求公安協助,從內地移交兩名被告返港的安排沒有法律依據。

第三日聆訊,法庭播放首被告葉劍華,從內地回港後在警署的會面錄影片段。葉劍華在乘車去警署途中,警誡下曾表示是收了人錢,負責開車,斬人的是「華仔」。高級警員黃偉基,在會面錄影中要求他解釋「收錢」的意思,葉劍華說不想講。被問到如何得知劉進圖的樣貌,葉劍華亦說不想講。

至於在事件中有沒有得益,他當時說未有,又說有人稱會給10至20萬,但他不願透露是誰給錢。葉劍華又稱,事前沒有與「華仔」商量如何分賬,當再被問為何有人要斬劉進圖,他就立即回應不知。

總警司區展秋作供時指,去年三月六日,他帶隊到廣州與公安廳開會,要求協助拘捕涉案疑犯,並移交香港。三月八日接到通知,兩名被告在內地落網,三月十七日安排他們回港。

辯方質疑,香港與內地並無移交疑犯協議,是次行動並非根據任何法例執行,是香港警方和廣東省公安的「私下安排」,區展秋不同意,指是雙方「公務協助」,內地依甚麼規則,他們有自己考慮。辯方又質問,兩名被告在香港出生,犯案地點亦在香港,為何內地公安會協助香港警方,區展秋指「很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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