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國際海事組織更新了的標準,納入本地法例,有議員批評政府進度太慢。
政府建議把國際海事組織,更新了標準的《避碰規則》和《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納入本地法例。《避碰規則》就多項航行安全,例如瞭望和航速等,避免兩隻或以上船隻碰撞。而《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包括發送遇險訊號方式以及對救生設備,無線電通訊設備的新要求等,適用於行駛國際行線的遠洋船。
在納入為本地法例時,政府按業界意見作出了相應修訂。在立法會委員會上,自由黨鍾國斌批評更新本地法例太慢:「現在我們有三十多條,國際海事組織更多的條例(本地法例)未跟上,為甚麼我們這麼長時間未跟上?」
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陳慧敏回應指:「其實這些公約,他們的修訂都比較頻繁,雖然他們當中的修訂都是涉及比較技術性質的事宜,但是如果把技術性的條文,根據本地法例架構,再去修訂,很多時候都涉及很大幅的修訂本地法例,草議工作都花幾多時間。」
當局又指去年在律政署下已成立專責法律小組處理,加快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