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內地人懷疑不滿航班延誤,在香港國際機場襲擊航空公司職員。法官指,地勤職員當時是理所當然執行職務,形容案情嚴重。其中四人被判監9至11日。
三男三女被告早上到荃灣裁判法院應訊,其中五人認罪,當中四人被判監9至11日,一人被判罰款1500元。另一人不認罪,案件在9月9日審前覆核,他獲准以十萬元現金擔保,期間不可以離開香港。
案情指,六名被告原訂周一晚上八時十分,由香港乘坐香港航空客機往北京,但因北京天氣惡劣及實施航空管制,延至周二凌晨仍未起飛。期間有人企圖衝入登機橋、以及想躺在地上但被阻止,有七名地勤員工受輕傷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