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客四示威者判刑 14歲中學生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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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7-29 18:49

By: 無綫新聞

今年三月「光復元朗」反水貨客活動,四名參與者被控襲警及阻差辦公等罪,早前被定罪,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監禁,各被告均提出上訴及申請保釋。

四名被告被定罪後被還押,早上由囚車押送到屯門法院,三男一女被告依次為一名14歲中學生、20歲學生鄺振駹、30歲女船務主任吳麗英、及22歲大學生潘子行。被裁定襲警罪成的首被告及吳麗英,分別判入更生中心及監禁三個月十五日。裁定阻差辦公罪成的鄺振駹及潘子行,則被判監五個月一星期,其中鄺振駹判入勞教中心。

按控方證人供稱,今年3月1日「光復元朗」活動期間,一名總督察見到多人衝出馬路,上前攔截。首被告用肩膀撞其左胸,次被告衝前推開,第三被告用胸口撞他的右上臂,還有叫喊「警察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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