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首次破獲以信用卡支付車資的「白牌車」服務,拘捕五名司機,又到涉事的電召車服務公司Uber兩個辦事處調查,拘捕三名介乎21至29歲的男職員,指他們涉嫌「協助及教唆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以及「協助及教唆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他們現正被扣查。
西九重案組探員晚上到Uber於上環皇后大道中的辦事處調查,帶走一批證物;探員下午亦到過Uber於長沙灣的辦事處,檢走一批證物,包括電腦及文件,又帶走三名職員協助調查。
警方於早上採取代號「破繭行動」,透過手機程式「放蛇」預約五部私家車,分別在秀茂坪、小瀝源、沙田及尖沙咀等地區上車前往何文田,警員抵埗後透過信用卡繳付約70至170元車資、隨即表露身份,拘捕五名28至65歲的司機;並扣留涉案的五部私家車,包括歐洲房車和七人車。警方相信被捕人士都是私家車的車主,他們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西九龍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總督察孔憲裘重申市民不應使用白牌車:「警方極度關注非法使用汽車作為出租及載客取酬,因為除了干犯這罪行,同時汽車的第三者保險也會自動喪失。試想如有交通意外,車上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也同時喪失了,所謂汽車第三者保險保障,完全得不到保障的話,後果可非常嚴重。」
警方強調,有信心有足夠證據提出起訴,據了解被捕司機每宗交易出租車公司會抽佣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