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女佔領期間阻差辦公罪成 罰款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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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8-20 01:19

By: 無綫新聞

一名女子被裁定去年佔領行動期間阻差辦公罪名成立,罰款三千元。

事件涉及去年10月15日佔領行動期間,38歲報稱無業的女被告梁玥晴,被指沒有聽從警方指示,離開添馬公園及令扣上膠手拷難度增加,被控兩項阻差辦公罪。

案件在東區法院審理,裁判官表示,雖然被告有拒絕離開,但無增加警員的工作,而被捕時曾掙扎,確令警員增加上膠手拷的難度,因此兩項控罪只裁定一項成立,考慮到在同類案件中較輕微,故只判罰款。辯方就第一項控罪申請一半訟費,但裁判官以被告自招嫌疑為理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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