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髮水生產商霸王國際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償六億三千萬元的案件,辯方繼續在高等法院結案陳詞。
代表《壹週刊》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繼續陳詞時指,生產商霸王應盡力確保產品質素。事件曝光後,霸王將品牌聲譽受損的責任完全推卸到報道上。余若海強調案中的記者報道前已仔細查閱科研報告,諮詢並如實引述專家意見,但承認有時記者的報道手法可能會較為誇張。
法官陸啟康指,如果報道牽涉誇大醫學報告或科研結果是否恰當,今次報道指名道姓提及霸王的產品含有害物質,相關做法非常容易引起社會關注。
余若海說傳媒有必要公開公司名稱,因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法官則指傳媒有監察社會的角色,知道假如案件成立的話,有機會阻礙偵查報道;但相反亦可能令傳媒充斥更多未經求證的報道,必須小心平衡各項因素。
《壹週刊》一方用了兩日時間仍未完成結案陳詞,要用多半日時間,預計星期五下午將由霸王一方開始陳詞。《壹週刊》在2010年刊登霸王產品的報道,霸王指報道影響洗髮水銷量,向《壹週刊》索償六億三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