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電騙案收錢內地女獲加刑 判囚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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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9-01 06:46

By: 無綫新聞

一名內地女子多次來港,協助騙徒向電話騙案的受害人收錢,區域法院法官接納控方加刑,判被告監禁28個月。

34歲被告黎雯敏報稱曾經在內地做保險從業員,她早前承認三項洗黑錢及一項串謀洗黑錢罪。案情指三名女事主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期間分別收到騙徒的電話,訛稱她們的兒子或女婿被禁錮,索取合共16萬元贖金。

期間被告聽從騙徒指示,兩度來港收取「贖金」,從中獲得百分之0.3至0.5的報酬。但她打算向第三宗騙案的女事主收錢時被識破,警方在交「贖金」地點埋伏,拘捕被告。被告黎雯敏求情時指因欠債,加上騙徒威嚇會傷害她家人才犯案。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同類型的騙案愈趨普遍,數字不斷攀升,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失龐大。法官接納控方的加刑申請,將刑期加四分一,判被告監禁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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