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管理層貪賄案,其中兩名被定罪的被告陳鉅源及關雄生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法官押後裁決。
郭炳江的兒子、新地執行董事郭基煇到高等法院旁聽聆訊。去年十二月,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四人被裁定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郭炳聯則無罪釋放。
上訴庭今次處理其中兩名被告的上訴許可,包括被判監六年的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以及被判監五年的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
代表陳鉅源的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提出多項上訴理據,包括案件涉及「延後利益」的法律爭議;又指許仕仁沒有作出優待新地行為,而陳鉅源對事件不知情以及挑戰陪審團的裁決不合邏輯,退庭商議時間太長。其中兩項理據,律政司並沒有反對,其餘雙方有爭議。
控方認為上訴理據不切實際,毫無爭拗性,更沒有勝算。上訴庭法官聽畢雙方
陳詞,押後裁決。至於被判囚七年半的許仕仁以及被判監五年的郭炳江,兩人的上訴已排期於十一月二日,由上訴庭三位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