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地址投訴續審 理據高於查核標準或駁回

Local

publish: 2015-09-08 02:30

By: 無綫新聞

法庭繼續處理選民登記地址有問題的個案。選舉事務處認為,部分投訴個案投訴的理據高於處方查核的標準。

聆訊在沙田裁判法院進行。其中一宗個案,張先生一家四口登記住在石澳村555A號,上訴人質疑他登記地址只有一個郵箱。張先生解釋,一家住在山上的寮屋,郵箱是方便郵差派信。署任總裁判官馬漢璋稱,自己出生時住在山邊的寮屋,接納張先生的解釋,又認同選舉事務處代表指,居所合法性與選舉權無關,法庭不能因此剝奪他們的選舉權,因此駁回上訴。

另一宗個案,陳先生以赤柱大街一間店舖作為登記地址,上訴人認為不應接受商業地址作為登記,陳先生解釋是「前舖後居」、「朝桁晚拆」。裁判官指,香港居住方式可以千變萬化,同樣駁回上訴。

另外,公民黨成員李俊晞就美孚區多宗涉及一屋四姓個案提出反對。選舉事務處代表指,會就一屋五姓或七人以上的個案發出查核信件,認為反對理據高於標準。裁判官張潔宜指,上訴人除一屋四姓外沒有其他反對理由,駁回部分上訴。

李俊晞不認為自己提出反對的標準過高:「因為以今日一屋四姓的標準,我們也有19宗個案(獲接納),發現是與臨時選民登記冊的資料不符。」

選舉事務處一共收到約1500宗上訴個案,法庭這兩天處理當中約700宗申請,未來數天會陸續處理其他申請。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