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法庭案律政司不上訴 惟重提檢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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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9-15 07:20

By: 無綫新聞

十七人在佔領行動期間違反臨時禁制令,早前被控刑事藐視法庭,但律政司沒在限期內提交傳票,被高等法院撤銷案件,律政司決定不上訴,會重新提出檢控申請。

十七人去年十一月在旺角亞皆老街佔領區沒有遵守禁制令,被律政司檢控刑事藐視法庭。但由於律政司沒有在法庭批出聆訊許可後十四天內提交傳票,案件早前被法官下令撤銷。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當日表示考慮上訴。律政司晚上發新聞稿解釋,考慮上訴是認為有需要,由上訴庭以至終審庭澄清法律問題,但這樣做會令對十七人的檢控程序延遲。平衡各方面考慮後決定不上訴,但會重新提出許可申請,亦即再提出檢控。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律政司在事件中有疏忽,需要承擔高昂的訟費:「可以是數百萬元,因為對方被告請了三名資深大律師,被告的大律師可以出庭反對申請,屆時提出甚麼理據,會否包括延遲這麼久又犯錯,會否要法庭考慮這些觀點。」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就認為律政司決定合理:「法律界很多人都認為上訴頗為無謂,不上訴只是輸掉當日的堂費,不是少錢,但相比上訴要付出更多的律師費和更多時間。」他又表示,律政司只犯了技術錯誤,相信不會影響下次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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