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准以十萬元保釋 案件將轉交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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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10-05 01:45

By: 無綫新聞

廉署落案檢控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曾蔭權下午到法院應訊,獲准以十萬元保釋,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交高等法院審理。

七十歲的曾蔭權下午由太太鮑笑薇陪同下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律政司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作代表,而曾蔭權則聘請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及大律師陳政龍代表。廉署對他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控罪。

首項指他於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出任行政長官期間,在行政會議舉行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 其後更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 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的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一個住宅單位租賃進行的商議,亦沒有披露向黃楚標的公司支付一筆八十萬元人民幣的相關款項。

第二項控罪指曾蔭權,約於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建議將建築師何周禮轉交考慮根據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予以提名時,沒向行政長官辦公室秘書長、發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或隱瞞他在該物業的租賃,以及何周禮獲聘用負責單位的室內設計。

律政司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並轉交高等法院審理,獲法庭接納。曾蔭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十萬元保釋。離港前最少24小時要通知廉署,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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