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美容工人用假學生手冊向社會保障辦事處申領綜援,額外獲得3萬1千元。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認七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裁判官索取背景報告,還柙至本月20日判刑。
47歲被告黎有是汽車美容工人,於2006年至2011年期間用大女兒的學生手冊,冒充為屬於無上學的小女兒,向油尖社會保障辦事處申領綜援,額外從社會福利署獲得3萬1千元。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黎有被控七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他全部認罪。裁判官索取背景報告,還柙至本月20日判刑。庭上指被告已逐步向社會福利署還款,之前因經濟及家庭問題無力讓小女兒上學,16歲小女兒現就讀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