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競爭規定濫用支配優勢 無綫電視提覆核

Local

publish: 2015-10-05 22:37

By: 無綫新聞

通訊事務管理局早前裁定,無綫電視對非全職藝員及歌手的限制,違反《廣播條例》有關反競爭規定及濫用支配優勢,無綫電視提出司法覆核,在高等法院審理。

無綫電視一方指,相關《廣播條例》條文規定,通訊局可按照自己認知,裁定有關方面是否違反競爭條文,法庭只能基於通訊局決定釐定罰款,令無綫缺乏在法庭接受公開審訊中的權利,是違反《人權法》。

通訊局早前指,無綫電視在2007至2010年間透過「獨家條款」合約,以低成本囤積藝人,妨礙競爭對手使用藝人和歌手,裁定無綫違反《廣播條例》,有關反競爭規定,罰款九十萬元及要求無綫更改合約。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