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涉嫌在佔領運動期間,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七人被落案起訴,獲准保釋,案件下星期一在東區法院提堂。
七名涉案警員今早如期到灣仔警署報到,大批傳媒在現場守候,現時已獲准保釋。七名警員均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罪,其中一人再加控普通襲擊罪。案件下周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各人毋須答辯,將再轉介至灣仔區域法院處理。
涉案的包括一名總督察,一名高級督察,五名初級警務人員,來自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觀塘警區、九龍城警區及九龍總區刑事部。
他們涉嫌在去年十月十五日在政府總部對開的龍和道,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原本七名警員以「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被拘捕,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現時控以「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即以任何方式非法及惡意傷害任何人,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