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公布七警身份 現時控罪最高判囚終身

Local

publish: 2015-10-15 07:03

By: 無綫新聞

七名警員去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七人被落案起訴,獲准保釋,下星期一在東區法院提堂。

七名涉案警員早上到灣仔警署報到,傳媒在場守候。

七人涉嫌毆打曾健超介乎31至48歲,去年十月中已被停職。律政司晚上公布七名被告的姓名及職銜,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及五名警務人員。他們被指去年十月十五日凌晨三時許,在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意圖非法及惡意導致曾健超的身體受嚴重傷害,合共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

七人中,偵緝警員陳少丹在曾健超被帶返中區警署後,涉嫌一個會面室內襲擊他,同時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警方表示經全面及深入調查,並徵詢法律意見後,作出檢控。重申如有警務人員涉嫌違法,必定公正調查,絕不偏私。七名涉案警員原本因為「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被拘捕,如果有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現時的控罪,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

案件下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將再轉介至灣仔區域法院審理。在區域法院審理,最高的監禁刑期單一控罪判監最多七年。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