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反水貨示威者認擾亂秩序 判社服令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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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10-19 02:44

By: 無綫新聞

兩名示威者在反水貨活動辱罵一對拖行李箱的母女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其中一人判社會服務令,另一人就判監一個月、緩刑一年。

16歲中三學生郭賀彬聽取判決後離開屯門裁判法院,他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表示:「有機會再參與(反水貨),但會用更聰明手法抗爭,不要令自己被捕。」次被告48歲電腦維修員陳寶基被判監一個月,緩刑一年。

兩人早前已認罪,裁判官水佳麗指不能容忍欺凌行為,量刑時要警惕被告及反映法庭對這類案件的反感,又指兩人欺凌弱小、行為可恥。即使贏了爭執,亦會影響社會氣氛,令市民更暴躁。裁判官接納感化報告指兩人事後有悔意,希望他們在從事件中汲取教訓,警告他們不要重犯。

案發在今年三月八日,兩名被告在屯門參與反水貨客行動期間,在鄉事會路附近巴士總站辱罵一對母女,女子要打開行李箱證明沒有「走水貨」。混亂期間她的四歲女兒受驚大哭,女子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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