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與及2前董事涉賄再提堂

Local

publish: 2015-10-22 19:08

By: 無綫新聞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及兩名前投資公司董事涉嫌行賄,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黃英豪與另外兩名被告徐傳順及尹應能,早上到法院應訊。案件今日進行交付上高等法院的程序,將排期到高等法院審訊。案情指,黃英豪涉嫌2007年出任一間投資公司董事時,與另外兩名前任董事徐傳順及尹應能,在上市公司海域化工重組期間,向海域化工一名執行董事提供利益。而黃英豪其後再涉嫌向該名董事提供認股權利益,作為收購當時上市公司「金至尊」等五間公司的報酬。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