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觸碰客貨車門被判監6周 獲推翻定罪

Local

publish: 2015-10-26 05:10

By: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因為觸碰客貨車的車門,早前被判監禁六個星期,今日獲推翻定罪。

終審法院頒下判詞,案中上訴人羅逸庭早前已經服滿刑期。案件涉及今年二月,一名客貨車司機在荃灣川龍街附近停車送貨,當時車並沒上鎖,司機看見羅逸庭關上客貨車左前門,之後發現手機不見了,於是報警,警方並沒有在他身上找到手機,但羅逸庭仍被起訴,經審訊後裁定「干預汽車」罪名成立,判監六星期。

上訴人向高院上訴被駁回,終審法院今日裁定,他當時只是關上車門,可能只為幫助貨車車主,並不構成「干預」,定罪獲撤銷,並下令律政司須支付14235元訟費。

More News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