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反水貨客活動傷人 被判囚1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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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10-27 22:10

By: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今年三月保釋期間參與反水貨客活動,踢傷一名男子,他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在屯門法院被判監一個月,緩刑兩年。

25歲的胡家俊今年初涉嫌在旺角「購物」活動,向支持政府人士擲水樽,七月時被判社會服務令,但他在3月8日保釋期間參與「光復屯門」反水貨客活動,踢向一名男子腰部,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

裁判官在庭上問被告,是否要媽媽經常陪他上庭,又批評他用腳踢人,認為不應該再判他社會服務令,但考慮感化報告正面,且社會服務令期間表現良好,判監一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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