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號船長提上訴 稱無直接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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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11-02 22:43

By: 無綫新聞

三年前南丫海難,因誤殺被判監的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提出上訴。

黎細明今年二月被裁定39項誤殺罪及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監八年。

黎細明一方在庭上指,陪審團認為黎細明對事故造成多人死亡有一定程度責任,但不代表這是主因,又指港燈的南丫四號是不宜航行的船,因沒有水密門,才會在相撞後快速下沉,造船及驗船的人對海難都有責任,但原審法官未有考慮這些因素。黎細明一方指,撞船本身無直接造成死亡,又引述案例,適當刑期應是判監約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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