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四人就貪賄案定罪提出的上訴,法庭聽取各方陳詞,押後裁決。
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和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四人坐同一輛囚車,由赤柱監獄抵達高等法院。郭炳江弟弟、新地主席郭炳聯及郭炳江兒子郭基煇到庭旁聽。
控方指,許仕仁身為政務司司長行事應以全港市民利益為首要,但他卻接受地產商收買,即使無承諾會優待對方,亦已違反公眾的信任,更可能令市民對政府信心全失,已屬行為失當。
又引述終審法院案例指,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主要元素是有意圖濫用其職權的概念,毋須考慮公職人員收甜頭後的結果,只要證明讓公職人員不誠實,出賣其忠誠及有意圖濫權便足夠。
控方認為,許仕仁上任政務司司長每天都執行政務司司長的職權,但又蓄意出賣忠誠予新地,已算是瀆職。與訟各方完成陳詞,上訴庭押後以書面頒布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