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會案結案陳詞 辯方稱屬制度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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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11-29 23:37

By: 無綫新聞

十三名示威者於去年六月,在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衝擊立法會案,雙方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辯方指公眾進入及逗留立法會是「制度權利」,曾鈺成的「行管會主席」身份無權使用行政指令加以約束。辯方又以特首梁振英作比喻,指他同是行政長官和大學校監,「戴兩頂帽」,但不能用行政長官的身份介入港大運作。而控方則說,已於兩份書面陳詞,充分闡述案情及法律觀點。

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在內,十三名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等四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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