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玻璃樽徵費計劃 環保署冀持份者分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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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11-30 05:05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一個條例草案委員會就玻璃飲料容器徵費計劃,聽取團體意見。

政府建議就廢玻璃容器推行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登記供應商日後須繳付循環再造徵費,計劃將首先規管玻璃飲料容器,徵收水平大約為每公升一元。

在立法會一個條例草案委員會上,出席的團體大致支持計劃。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表示:「政府委任承辦商進行回收,但這是末端處理工作,拿去破碎再造,最好是循環再用,像汽水可以再次入樽,政府應可以生產者責任制的資金,資助業界推行按樽制度,並負責物流工作,統一派送。」

不過,亦有團體批評計劃欠缺周詳。工總食品及飲品分組副主席伍智聰表示:「計劃不能改變市民的行為,因為這個計劃最大的問題,只向入口商徵費,成本最終只會轉嫁在零售費用中,如有足夠經濟誘因令消費者和回收商主動回樽,相信可以大大提高回收率。」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陳偉基回應指,計劃目的是鼓勵持份者分擔玻璃樽置棄問題:「我們向飲品供應商收取徵費的建議,相比在零售層面徵費較為集中,亦更具成本效益,目的是安排不同持份者一同分擔處理和棄置這些玻璃產品的責任,而主要不是鼓勵市民減少飲用玻璃樽飲品。」

他又指,分階段推行計劃是審慎的做法,會視乎日後的檢討結果,再逐步將計劃擴展至其他種類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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