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修訂二讀 梁家麗:就二次創作提多項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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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12-06 02:51

By: 無綫新聞

經修訂的版權條例草案星期三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有網民團體擔心言論自由受到打壓。知識產權署表示,草案已就「二次創作」提出多項豁免,相信可以平衡網民和版權持有人的利益。

版權條例修訂,有網民形容為「網絡廿三條」。新例實施後網上的改編歌曲是否要絕跡呢?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表示:「如果它(歌曲)是一個戲仿、諷刺用途或者是評論時事,它只需要是『合理使用』、『公平使用』就足夠。」

草案討論了近十年,今次是第二次提交立法會,與2011年修訂不同的是將戲仿、引用、時事評論等六項行為納入民事和刑事豁免範圍,即是符合「公平處理」原則,就不算違法。

將來網民放截圖,如果知道來源就要註明出處。在社交網站分享超連結在個別影片分享網站上載翻唱歌曲,網上直播打機片段,都不會違法。

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認為,新草案不但沒打壓網絡自由,反而是加入了豁免,更加保障網民:「雖然六項豁免表面上是很少,其實涵蓋的範圍是很廣闊,創作的確完全有自由,現在我們說的,你使用別人的版權作品,都要尊重別人的版權,那是別人的私人財產。」

要得到豁免,要符合「公平處理」原則,那怎樣才算是「公平處理」呢?草案列明條件,包括二次創作是否用作商業用途;作品的性質佔原創的數量和實則分量及對原作品的潛在市場或價值影響。政府表示,這做法正澄清了上次草案不清晰的地方。不過,是否符合「公平處理」要由法庭裁決。

梁家麗又指,不可能完全豁免「二次創作」的所有法律責任,否則不能夠保障版權持有人利益。她又強調,政府不會繞過版權持有人,提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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