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仍與內地商討如何落實高鐵「一地兩檢」,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將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只是其中一個方向。
高鐵「一地兩檢」涉及內地人員到香港境內執法的法律問題,其中一個方法是將內地出入境、海關及檢疫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上有議員擔心,政府會趁機會打開缺口,引入內地其他法例。
公民黨郭家麒表示:「一些在國內實行,但香港不會做的,包括《國安法》,亦都相當侵犯人權的尋釁滋事,煽動國家顛覆政權罪等,這些香港人不能接受的法例,只要輕輕用你的魔術棒,附件三,甚至尋求人大釋法,那就將它加諸香港人身上。」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這種說法絕對沒法律基礎,郭議員提及的《國安法》,相關的中央官員亦說得很清楚,是不適用於香港,我不明白郭議員仍然強辭奪理,說我們香港政府欺騙香港人。」
袁國強重申透過《基本法》第十八條,將相關內地法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只是其中一個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