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案辯方申請事項遭拒 官稍後頒布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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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1-06 21:00

By: 無綫新聞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正式進入審訊階段,劉夢熊否認控罪。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辯方早前質疑劉夢熊涉及控罪重疊提出分拆兩罪,又要求律政司披露一些事項,但法官全部拒絕,稍後頒布理據。

劉夢熊否認控罪後,控方宣讀開案陳詞,指事發時被告為東方明珠副主席。2013年1月8日,廉署懷疑劉夢熊涉及串謀詐騙,將他拘捕。

控方指被告翌日獲准保釋後,同日傍晚指示秘書,向行政長官梁振英發電郵,內容指明要特首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否則會引爆「政治炸彈」,電郵副本傳給白韞六。

控方指被告於1月10日,再有第二封信發給特首,副本送交白韞六,內容稱若廉署不停止對他及其他人士的無理指控,令他在聲譽上、政治及經濟上損失,他將「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劉夢熊在信中又稱,「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將大爆驚天內幕事件,迫使梁特首辭職」,催促特首迅速指示廉署,停止對他及他人所作的「不合理調查」。

控方之後傳召劉夢熊的秘書作供,她說當時依照劉夢熊手寫信,輸入電腦及送出電郵,之後按指示把手稿碎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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