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的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在庭上透過資深大律師,向法庭申請控方沒有足夠表面證據支持控罪的陳詞,要求毋須對控罪答辯,案件押後至明日再審。
劉夢熊早上到區域法院應訊,他透過資深大律師申請毋須答辯,辯方指控方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時任東方明珠副主席的劉夢熊向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發出的電郵及信件,令兩人傾向意圖影響司法程序的行為。又指控方沒有將兩人列為證人,如何證明他們有權制止調查。
控方引用廉署條例反駁,指廉政專員職責是管轄廉署人員調查貪污案,在法律上,特首和廉政專員有權下令或阻止調查。由於法官要求控方找相關案例,押後星期二繼續審訊。
案發在2013年1月,時任東方明珠副主席的劉夢熊,涉及串謀詐騙被廉署拘捕,被告獲准保釋後,指示秘書向行政長官梁振英發電郵,副本送廉政專員白韞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