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住所內縱火認罪 判囚2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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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1-11 01:39

By: 無綫新聞

一名無業男子聲稱為引起女友注意,涉嫌在住所內燒廢紙縱火,早前承認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危害而縱火」罪,於區域法院被判囚2年10個月。

曾因虐打女友與前男友所生的兒子,而被判監的無業男子李嘉豪聲稱,為引起女友注意,涉嫌於今年8月,在獨居的東涌逸東邨住所的大廳燒廢紙縱火,並拍下火焰的照片發短訊給女友,聲稱想自殺,後來女友報警求助。而因縱火引起的煙更燻黑走廊,惟消防到場前,李嘉豪已將火撲滅。

法官判刑時指,若火勢不受控,會危及鄰居性命。官又認為被告稱犯案是為了引起女友注意,但期後改稱犯案是想自殺,指男子說法矛盾,故此不接納他的說法,判被告監禁2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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