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控出席《城市論壇》期間,襲擊一名女子罪成,他提出上訴,被高院駁回。
梁國雄前年七月六日出席《城市論壇》時,被一名女子指罵,梁國雄用手戳對方面部,被控普通襲擊,經審訊後獲判無罪,律政司不服申請覆核,梁國雄被改判罪成,罰款3000元。
梁國雄上訴,高院早上駁回上訴,判詞指涉案女子沒有動手或衝前,梁國雄卻故意戳向她的面部,是不合理使用武力。從錄影片段可見,梁國雄在襲擊之前曾轉頭望了對方一眼,大約兩秒後才用左手食指戳對方的面部,明顯是故意的,因此同意裁判官覆核時的理據,不接受梁國雄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