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向天鳴槍合理恰當 無違反《警察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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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2-11 06:01

By: 無綫新聞

警方指於旺角暴動期間,有警員向天鳴槍屬合理及恰當,沒有違反《警察通例》。

暴動期間一名交通警察向天鳴兩槍,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查詢時表示,經調查後確認,該名警員在處理暴亂期間,為保護同僚免受生命威脅的襲擊及自身安全使用槍械,是根據警隊武力使用守則,別無其他選擇下使用槍械,屬合理及恰當,沒有違反《警察通例》。

警方重申警隊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所使用的武力是為達到合法目的,而須使用的最低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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