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法會案 十三人全部被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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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2-19 00:00

By: 無綫新聞

前年六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前期撥款期間,一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其中十三人早前被定罪,全部被判社會服務令。

十三名被告包括,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城市大學學生梁曉暘等。

十三名被告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企圖強行進入罪就全部不成立,梁曉暘另被裁定一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罪名成立。

感化官報告建議,大部分被告判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最終判其中十人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黃根源判80小時社會服務,招顯聰及陳白山就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涉及2014年6月13日,一批反東北發展示威者趁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衝擊立法會大樓。

呈堂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示威者在不同時間用竹枝撬門、拉門或拉扯鐵馬,又衝擊上鎖的玻璃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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