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再多兩人被控「暴動罪」提堂,獲准保釋候審。
29歲任職清潔工人的鍾志華和22歲學生何應傑,由警車押送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案情指,他們大年初一晚至翌日凌晨期間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兩人毋須答辯。
鍾志華獲准以2000元保釋,他之前因另一宗案件拖欠法庭罰款被判囚14日,服刑後目前一星期要三次到警署報到,而何應傑則准以5000元擔保。
兩人要居住在報稱地址除了乘車或轉車外亦要履行禁足令,不得進入旺角特定範圍。住在旺角的何應傑獲豁免可出入花園街至銀行中心,一段奶路臣街往返住所,但不得流連。
控方在庭外透露,被告鍾志華是旺角「購物團」核心成員,警員在事發當晚及翻查新聞片段時認出他,在旺角見到他時將他拘捕。
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