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遭擲蛋案裁定表證成立 押後裁決

Local

publish: 2016-03-07 01:32

By: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梁振英去年初在沙田馬場出席活動時,一名男子涉嫌向他投擲雞蛋,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裁決。

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三十八歲被告曾卓謙否認控罪。案情指去年一月十日,梁振英到沙田馬場擔任頒獎嘉賓時,被告涉嫌向他投擲雞蛋,一名馬會女職員被擲中。

控方傳召女職員作供,她指當日負責帶領嘉賓,包括行政長官梁振英上台頒獎,期間突然被硬物擲中,形容「痛到標眼水」,但仍忍痛完成工作。而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作供時表示,被告當時稱雞蛋是他投擲。法官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四日裁決。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