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女經理侵吞客戶財產 欺詐罪成判囚兩年

Court

publish: 2016-03-10 01:26

By: 無綫新聞

女地產經紀欠下財務公司一百五十萬元債務,為清還賭債,侵吞兩物業買家訂金及代收取的租金合共一百八十萬元,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欺詐罪,被判入獄兩年。

女地產經紀聲稱丈夫外遇提出離婚令她心碎,終日以賭博麻醉自己,不但輸去逾百萬元的積蓄,更欠下財務公司一百五十萬元債務,為清還賭債,侵吞兩物業買家訂金及代收取的租金合共一百八十萬元,被捕保釋後潛返內地匿藏半年後返港落網,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欺詐罪,今被判入獄兩年。

法官在判案時指賭博不能舒緩壓力,更不能挽救婚姻,考慮被告認罪,乃給予減刑折扣。

辯方大律師蕭國辰求情指,被告四十五歲汪慧瑜於十多年前在大埔區開設港龍地產代理,已婚育有三名十七至二十三歲女兒,丈夫為裝修判頭,在被告的地產代理「掛單」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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