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兩地訂協議交人大常委會決定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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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3-14 02:30

By: 無綫新聞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認為特區政府和內地就高鐵實施「一地兩檢」訂定協議,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決定,不會違反《基本法》。

廣深港高鐵獲得追加撥款,港鐵預計可如期在2018年通車,下一個問題是通車時能否實施「一地兩檢」,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表示他提出由兩地訂立協議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可行的。

被問到如果人大的決定跟《基本法》有違背?饒戈平表示:「人大是不會違反《基本法》作決定的,即使是兩地政府協商以後,最後還是按照以前的做法,恐怕還要經過人大的一個決定。」被問到這樣會有繞過香港立法機關的問題嗎?他說:「因為這不是香港立法的問題嗎?對嗎?」

廣東省政協主席王榮說,可以考慮將深圳灣口岸的「一地兩檢」模式推廣至其他口岸:「『一地兩檢』已經有了嘗試了,並不是新的事物,其實在深圳灣已經做了好幾年的制度設定,應該說已經有一個很好的效果。」

不過,深圳灣口岸的「一地兩檢」是港方人員到內地執法,而高鐵總站設於西九,就要容許內地執法人員來港執法。有不少港區人大及政就「一地兩檢」方案向北京提出建議,認為應在符合《基本法》及實際操作上取得平衡,特區政府重申現階段未有定案。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兩個建議都違反《基本法》:「我希望有關人士可以看清楚《基本法》中的條文,不是說人大決定可以完全理由或跳過《基本法》本身有的一些框架。」他重申應該研究「兩地兩檢」或「車上檢」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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