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俊入稟禁房委會續任華貴商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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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3-23 02:45

By: 無綫新聞

香港仔華貴商場及停車場的業主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終止房委會繼續擔任商場管理人,法官指要研究雙方理據,押後裁決。

前稱領匯的領展前年5月以私人招標方式,將華貴商場和停車場轉售逸俊發展有限公司,但仍然由房委會擔任商場管理人。逸俊入稟高院要求頒令,禁制房委會繼續管理商場。 逸俊指,去年11月的業主大會已通過終止房委會為管理人,並委任新公司管理。

缺席業主大會的房委會稱,根據大廈公契要涉及分拆商場及停車場出售,才能按公契召開業主大會,認為當時的業主大會無效,亦沒有足夠通知期向房委會發出有效法團更換管理人的通知,因此拒絕接受撤換決定。

逸俊指,舉行業主大會已符合公契要求,亦有發出三個月通知,認為房委會的說法不合理,指房委會希望永遠是物業管理人。房委會指逸俊曲解公契條文,購入物業前應清楚合約條款。

高院暫委法官林定國表示,要研究雙方理據,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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