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否決工黨議員提出撤銷高鐵工程追加撥款表決的申請。
陳健波說:「我們在研究後,我們發覺英國、澳洲和加拿大都不會輕率隨意動議議案,去推翻之前作出的決定,我亦已翻看整個會議的過程和文件,我的結論是我認為,副主席在主持會議時是沒有違反議事規則以及財委會會議程序的規定。」
陳健波在書面回覆中指,法庭已裁定財委會主席有權規管財委會的會議過程,包括有權對辯論設定限制,以及終止辯論。
而在處理議員提出的議案期間,代主席陳鑑林當時已提出要求委員返回座位繼續處理議案,否則他會將高鐵項目付諸表決。陳健波認為財委會在處理撥款申請時,沒有偏離一貫行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