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君兒綁架案八名被告全部認罪 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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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3-25 02:31

By: 無綫新聞

清水灣道2800萬元綁架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完成審理,八名被告全部承認控罪,法庭押後宣判。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完成第二日審理,八名被告被押走,當中六名內地被告承認綁架。控方指首被告猶敦魁是事件組織者和提議者,應從嚴判決。其餘五人參與事件,罪責相當。

至於兩名港人被告戴迅輝及梁起順負責將贓物包括首飾從香港帶到內地變賣,估值涉及225萬元。控方庭上讀出羅君兒母親伍順儀的口供,她說當晚在家關了門睡覺,至清晨被工人叫醒才知女兒被綁架,還見到家中有一名陌生男子被綑綁,她後來才知是女兒的男友。

首被告猶敦魁自辯時表示,已向公安機關如實供述,願意認罪,希望法院輕判。其代表律師指,整個綁架過程不涉及具傷害人身的利器,綁架羅君兒時亦未使用暴力。

亦有被告自辯時表示,直至有人背羅君兒下樓才知道是參與綁架。其中一個被告王譽錕的代表律師指,羅君兒與綁匪感情很好,在山上時有說有笑,認為案件情節輕微,並無損害羅君兒,羅君兒事後能平和講述經過,毋須接受心理輔導,證明案件性質平和,暴力程度低。

代表律師又指,香港已有司法程序介入,認為一案兩審,部分供詞無法在今次審訊中驗證,兩地判決可能不同,亦可能對被告不公平。

王譽錕的律師在庭外稱,依內地法律,綁架罪最高可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情節較輕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被問到真判坐牢是否會上訴,他表示要看結果。

案件已完成審訊,法官另定日子宣判,而各被告已關押接近一年,會送到深圳看守所等候判決。

案發在去年4月25日羅氏針織創辦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在清水灣道大宅被綁架,內地公安先後在貴州、深圳拘捕八人,涉案2800萬元贖金大部分已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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