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港獨組織是否犯法 議員:視乎具體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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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3-30 07:06

By: 無綫新聞

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表示,目前本港的刑事法例不會以言入罪,成立「港獨」組織是否犯法,相信要視乎其具體行動,但負責社團註冊的警務處長有權要求禁止這些組織運作。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可向保安局長提出建議,實行禁令,不准一些組織運作,如果違反國家安全或公眾利益,可能它不能成為一個合法組織,無論公司條例或社團條例都不合法,那就變成非法組織。」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指:「成立一個組織是說下港獨,如果沒有做暴力的行為,在現在的的法例上仍是一個言論自由。在內地你喊一兩句都不行,會拘捕你,所以確實是香港與內地不同的制度,我想內地都知道香港是實施不同的制度,會不會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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