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被控沒有保持輪胎適合使用罪 今日預審

Court

publish: 2016-04-06 22:20

By: 無綫新聞

城巴去年行駛期間爆胎,兩名女乘客受傷,公司被控「沒有保持輪胎適合使用」罪,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在荃灣法院進行預審,定於今年8月25日開審,審期兩天。

案情指一輛城巴E21A機場巴士於去年2月8日,沿北大嶼山公路行駛期間,左後輪爆胎炸穿車底,坐於輪胎正上方座位的兩名女乘客受傷,其中一人骨折。

城巴未有派公司代表出席聆訊,其代表律師指,辯方的抗辯理由為爆胎是由外在因素造成,並非城巴保養的問題。控方指將於審訊時傳召四名證人,包括驗車主任及政府化驗師。

控罪指,城巴沒有確保肇事車輛左後輪的內輪胎適合使用及沒有缺陷,亦沒有確保該輪胎不會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

案件定於8月25日開審,審期兩天。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