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40多名被告再次提堂,其中10人,包括一名15歲少年獲撤銷「暴動」或「參與非法集結」罪。其餘被告全部獲准保釋,下月再提堂。
43名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等,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除了一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其餘全部被控「暴動」罪。到場旁聽的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及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
控方在庭上指,經進一步調查,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其中九名被告有破壞社會安寧、非法集結及或暴動的行為,決定撤銷控罪。九人包括林淳軒及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總編輯顧博謙等。
林淳軒對獲撤銷控罪感到高興,他認為多人獲撤控,反映警方有濫捕:「為何一個沒有犯事的人要被扣留48小時,要失去他跟家人旅行的寶貴時光,而只因為政府或者警方,因為你是社運前線就嘗試作政治拘捕,是否應該要用這種濫捕的模式,抑或應該更加謹慎,下次拘捕多想清楚,尤其是警方高層,希望他們可以想一些適當指令予前線警員,令他們不要變成罵戰的中心。」
他表示,因為當日在機場準備出發外遊時被捕,無法成行,已向法庭申請訟費及過萬元的機票酒店費。林淳軒的代表律師、公民黨楊岳橋離開法院時被示威團體指罵,要由警方調停。
在少年法庭,亦有另一個15歲的男學生獲律政司撤銷控罪,即時釋放。其餘33名被告,下月十日再提堂。